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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下)自考主考新闻学专业论文考核安排

更新时间:2023/12/22 13:26:29  栏目:自考毕业  来源:大牛自考网  阅读( )
导读:一、报考条件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对有课程尚未合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7月增考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论文指导。

一、报考条件

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对有课程尚未合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7月增考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论文指导。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考生在答辩报到时,须出示打印好的有本人成绩的网页截图);如增考课程未合格,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请参加增考的考生申请毕业论文时慎重考虑。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或能在答辩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者,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毕业时间,毕业时间最迟为2023年9月),视同符合学历条件,但答辩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无证书原件者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以上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

二、报考程序

1.考生须于2023年5月25日-29日16时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按照要求进行实践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新闻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回执》(PDF版,请详细、正确地填写《申请回执》,表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须与系统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致);在其他材料处提交两篇新闻作品图片(新闻作品必须刊登在有正式刊号的报纸上,题材、字数、时间和作者先后顺序不限,图片内容清晰)。资审未通过者,请上传毕业证书图片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免考正在办理中者,请上传免考材料图片;或转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请上传转考材料图片。(免考、转考答辩前未成功者,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3.考生须于2023年6月12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查看论文报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6月15日16时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通过报名网站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未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报考(支付过程出现问题请联系025-83598522)。

考生报名提交后,课程报考状态显示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显示已通过审核,待支付;支付后,显示报考成功。审核不通过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025-83598522.

考生必须同时履行以上3项手续,报考才算成功。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题要求

(1)新闻理论方向:①新闻党性原则方面;②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方面;③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方面;④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理论的发展研究;⑤新闻真实性方面;⑥新闻舆论监督方面;⑦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方面。

(2)新闻史方向:①报人研究(梁启超、范长江、邹韬奋等);②个报研究(凡办报时间较长或影响较大的报刊均可);③新闻事业发展走势研究。

(3)新闻业务方向:①记者的职业素质研究;②新闻采访方法研究;③新闻写作研究。

(4)广播影视方向:①广播影视事业研究;②广播影视业务研究;③广播影视管理体制研究。

2、论文要求:考生应有自己的观点,且主题鲜明,观点明确,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联系实际,论述有据;语言通畅,格式规范。篇幅8000字左右。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2023年6月12日之前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5-83598522。

2.报考成功后,新闻与传播学院将根据考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和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公布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人才培养里的成人教育栏目上,请考生于2023年7月10日之前上网查询,以后不再书面通知考生,若有疑问请与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办公室鄢放老师联系(025-83598127,025-83598525)。

3.2023年7月28日前,考生列出详细的论文提纲,8月初交指导教师进一步审核指导。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撰写论文。2023年9月30日前考生完成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修改。

4.2023年10月底完成论文定稿,并用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于论文答辩时交指导教师。逾期将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5.考生完成论文后,须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请考生于11月初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上查询,若有疑问请与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办公室鄢放老师联系(025-83598127 025-83598565)。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论文答辩报到、答辩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论文考核成绩将在https://sdata.jseea.cn/网站上发布。

附件:

1、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下)自考主考新闻学专业论文考核报考流程

2、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下)自考主考新闻学专业论文考核安排

3、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下)自考主考新闻学专业论文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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