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这一规定适用于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
其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高等学校教师,则不参加定期注册。他们可以继续使用有效的资格证书,在相应的岗位上继续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但是,如果他们转到中小学任教,需要按照任教学校要求执行定期注册制度。
持证人应该按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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