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进行定期核查。对象包括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规定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的教师。
没有被纳入注册对象的个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例如高等学校的教师。这些人仍然可以使用自己合法取得的资格证书申请相关教职。但是一旦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则需要按照任职学校要求执行定期注册制度。这样可以确保他们符合相关标准,并为他们提供更好地继续从事大家信赖并重要的工作所需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