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2025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人员。
(二)持有北川羌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居住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北川羌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2025年下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25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新川路4-6号)体检中心体检,咨询电话:0816-4822507。申请人如不能到指定医院体检,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检查。
体检时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版,照片粘贴处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注意事项: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中所有检查项目体检医院须填写完整,医师签名完整清晰;体检前48小时不能饮酒,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结果2025年下半年认定有效。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采取“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网上确认,申请人网报前须按要求完成体检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报时选择“参与全程网办”。
1.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1日8:00到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段登陆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注意事项
申请人网报前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4.按要求上传材料。
网上申报时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上传的材料务必页面端正,内容完整、清晰,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办理过程需上传或备查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正面和背面扫描在同一页)。
(2)人员范围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有效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上传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身体条件材料。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按本公告规定参加体检并出具结论,上传PDF格式文件)。
(4)学历条件材料。学历信息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信息未核验通过的,需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条件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未核验通过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上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四川省教育厅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8)近期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2025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7:00(工作日)。
2.注意事项
网上确认时间内,确认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和补充,确认点将通过系统留言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及时登陆系统查看认定进度及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登陆系统“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网上确认通过,系统中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确认时间结束,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办证照片
1.提交照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3日17:00。
2.交照片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永昌镇羊角路3号)1楼3-10号窗口,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816-4821576。
3.注意事项:网上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交至规定地点,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四)认定颁证
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安排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预计公布时间11月20日左右。申请人请及时上网查询,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证书发放方式为自取,由申请人按公告安排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或未在网上确认时间范围内修改(补充)上传材料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认定的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s://edu.my.gov.cn/)查看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政策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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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10日
原标题: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chuan.gov.cn/beichuan/c108514/202509/18c3a05ac52f4fdcb87b535ca497d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