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审核。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其《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2025年8月8日起由中国邮政快递(EMS)寄送,邮费到付。收到材料后,请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交至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保管。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材料遗失的,责任自负。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757-8623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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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
原标题:【教师资格认定】关于发放南海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q/zwgk/zwdt/tzgg/content/post_6673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