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职学校对随迁子女的录取政策有以下特别安排:
报考资格:
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招生考试,与本市户籍学生享有相同的报名条件和程序。
录取方式:
随迁子女报考中职学校时,不设门槛,即无需额外资格认定即可报考。录取时,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位供给:
每年东莞市会根据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位供随迁子女申请。例如,2013年安排了127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和1300个中职学校学位供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使用。
民办学校待遇:
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经过资格认定的随迁子女后,这些学生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同样的分数线录取。
异地中考政策:
符合异地中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东莞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报考中职学校。三年后,这些学生还可以参加广东省的异地高考。
积分入学机制: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东莞市实施积分制入学方案。申请人需满足一定的积分条件,包括在莞服务年限、居住年限、参保年限等,通过积分排名获得学位。
政策保障:
东莞市教育局明确表示,随迁子女报考中职学校时,其录取过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根据学校的招生名额和学生的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