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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

更新时间:2019/9/29 10:31:50  栏目:教师新闻  来源:大牛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阅读( )
导读:我国当下的教育现状,教师与学生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矛盾冲突过后,结果往往是教师不敢管更不能管学生。但不管学生,一度放任,只会导致更加恶劣的结果。那么,针对这种现状,是否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呢?

我国当下的教育现状,教师与学生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管学生吧,学生想不开或者是家长找茬;不管学生吧,就无法正视有着教师身份的自己。矛盾冲突过后,结果往往是教师不敢管更不能管学生。但不管学生,一度放任,只会导致更加恶劣的结果。那么,针对这种现状,是否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呢?大牛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为考生解疑。

是否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


答案是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说服式的教育往往靠的是学生的自我悔过,但这并不适用于每个学生。在说服式教育表现得无能为力之时,要借助惩戒的手段。惩戒并不是体罚,而是带有对学生的威慑作用。在两种手段的相互发力作用下,相信师生矛盾能得到进一步的缓和。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明确了教育惩戒相关事宜,中小学任课教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采取责令学生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但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广东拟立法明确教育惩戒权,让教师敢管、能管学生,让学生在适当的管教中获得成长。

总之,在当下应该赋予广大教师惩戒权。在保护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时,也要从社会的现实出发,切实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权利与义务。未来的教师拥有惩戒权之后,相信会有更多考生会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取证书,获得相应门槛之后从事该职业。更多信息欢迎点击下方咨询在线老师了解。